政府修路要拆迁房屋,但是补偿标准太低了,只给1000左右/平方米,还不给安置房,我们提出要置换安置房,办事处不同意,周边房价都到了4000-5000/平方米,我想咨询一下该怎么办?
顾伟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3-06 10:55:03
到底是要货币补偿还是安置房补偿,这是被拆迁人自己的选择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征收方不能随意剥夺。
但是征收方可以制定适当的奖励或补助政策,鼓励被拆迁人选择某种补偿方式,接受与否是被拆迁人自己的权利。
如果有被拆迁人遇到征收方强加某种补偿方式的,或者补偿条件明显不合理的,可以拒绝在协议上签字,拒绝搬迁,并依法争取充分合理的补偿;对于征收方给出的一些其他文件,被拆迁人不知道会对自己的权利造成何种影响时,也可以暂时拒签,先向专业律师咨询,确认是否可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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