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铺的门面被拆迁了,这个赔偿是怎么算的?
赵远池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6-17 16:25:49
门面房不管是当初购买时的价格还是日后维护的水电费用都要高出普通民房,自然在拆迁时获得补偿也不能等同于普通民房的拆迁补偿标准,再加上门面是可以产生经济效益,带赖持续的盈利价值的。
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第十七条第三款、第二十三条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具体的标准有一下这些;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一般包括实际经营损失还可以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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