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法律程序有哪些?
顾伟北京京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回答时间:2020-07-15 10:26:41
1.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征地用途。
2.征询被征收的村民意见
征地公告发布之后,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联合乡镇政府围绕公告的六项主要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与村民的意见。
3.实地调查与登记
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去征收范围内对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与数量、规格进行实地调查,并将调查情况现场填制成表,一式三份,然后进行确认。
4.一书四方案
根据征询、听证、调查与登记的具体情况,拟出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拟好后再组卷报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
5.张贴征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6.报批征地补偿安置,然后进行土地登记补偿和土地交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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