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土地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2条第1款对征收作出了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
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房屋拆迁的具体工作虽不由法院受理,但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补偿纠纷、强拆行为等都可以诉讼,法院也应当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
依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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