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被征收拆迁属于政策的变化,属于不可抗力,租客可以解除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并拿回未到期部分的租金。2、租客可以与房屋的所有权人协商,在所有权人进行产权置换后,重新与所有权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3、
《城乡规划法》第64条对违建行为进行了区分情形处理,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能拆除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罚款。因此,在不能采取改正措施的前提下,责令限期拆除与没收
不是说有的违建都会被强制拆除,来看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内容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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