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法建筑物,则可以通过“行政强拆”的形式拆除,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或城管部门均有权进行行政强拆。如果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则由城管部门进行强拆,如果房屋不在城市规划区内,则由乡镇人
是不合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是否应当对被征收人未经登记的空地和院落予以补偿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6号中也提到:“对土地公有制之前,通过购买房屋方式使用私有的土地,土地转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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