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
棚户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
房屋征收拆迁补偿的问题,是要根据当地的法规政策结合该区域的市场行情,才能给出具体的标准的,也就是说每个地方及该拆迁的区域不同而不同的;而补偿的具体费用常见的有这些(以当地拆迁征收政策为准):1、房屋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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