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而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搬迁义务,将被拆迁人所有的房屋及附属物予以拆除的行政强制行为。行政强制拆迁是一种
《社居委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补充办法》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征地转户在册居民,持有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子女年龄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可照顾增加一人按建筑
划拨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只是规定了征收时应给予一定的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地上附着物的价值以及对土地的评估价值来确定。(1)划拨土地房屋有房产证,拆迁赔偿也参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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