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官司,一般来说,是行政诉讼,应按行政诉讼的程序来办理:一,诉讼程序:1.一审:(1)起诉: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来"原则,即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2)受理: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
(一)具有房屋权属证明的住宅房屋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和异地产权调换两种补偿安置方式,对于已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住宅房屋(以下简称房照或照), 可选择货币补偿、异地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中的一种,但选择货币补偿的被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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