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陈女士诉宜昌市某区人民政府做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律师介入后,法院判决撤销该补偿决定!
【案情简介】
陈女士在宜昌市拥有一处房产,2020年被当地政府纳入征收范围,由于征收部门给到的补偿过低,陈女士一直没有签订补偿协议,当地政府即向陈女士做出征收补偿决定,收到该份决定后,陈女士发现其中对自己的房屋性质存在认定错误,导致自己能够获得的补偿过低,遂寻求律师帮助。
【办案过程】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指派杨勇律师团队立即开展工作,在与当事人了解沟通中了解到,陈女士的房屋性质本是商业,而被告却以办公类住房给予补偿,这才导致最终补偿决定确定的补偿数额降低,在对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后,杨勇律师团队迅速开展工作,指导陈女士对该份补偿决定提起起诉。
【判决结果】
经过律师的充分说理,一审法院充分采纳律师观点,认定被告做出的补偿决定书存在多处违法,遂判决予以撤销。
【代理律师】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 杨勇律师 安小雪(实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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