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有贷款拆迁怎么办?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房屋遇上拆迁的时候,抵押人需要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双方可以可以重新设定抵押房产,也可以依法清理债权债务,解除抵押合同。如果双方协商的好,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书面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对该笔补偿进行处置。
一、“按揭”和“拆迁”没有本质上的关联
1、“按揭”是业主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
业主在购买房屋时,向银行贷款,相当于将自己所购买的房屋抵押给银行。
2、“拆迁”是业主和拆迁方之间的拆迁协议
规划部门在进行拆迁规划时,不会将某一地块的业主是不是按揭购房考虑在内。因此,只要业主产权手续合法齐全,在拆迁过程中就有权利获得安置补偿。
二、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的业主情况不同
1、因为按揭购买的房屋相当于抵押给银行,银行是抵押权人。如果因为房屋被拆迁导致抵押物消失,那么银行的抵押权就会消失。但是,就抵押物所取得的价款,抵押权人银行具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业主拿到拆迁补偿款后,应当首先偿还银行贷款。
2、换一种说法,因为拆迁方只有与业主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后,才能获得拆迁房屋的权力。所以,对于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业主,拆迁方也可以主动帮助其偿还银行贷款,而后再在安置补偿款中扣除。
3、对选择产权置换的业主,拆迁方应协助其将原先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转换成安置房,再重新签订一份贷款协议。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你好 不用担心,根据你选择的补偿方式,可以参考以下两种如果抵押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中选择了货币补偿的方式,那么可以跟抵押权人重新协商重新设定抵押权也可以主张清偿债务。如果不能同抵押权人达成一致,抵押权人可
其实这个问题,我们只需要搞情况几个概念就明白了,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房贷的性质。房屋贷款的实质就是购房者与银行签订的一份抵押合同。购房者将房屋抵押给了银行,银行对于房子有有优先受偿权。所以;这个问题可
房子拆迁时如果还没有还完贷款,在房屋拆迁期间还是需要继续还贷,拿到拆迁款后,需优先还贷。 住房按揭贷款属于借款合同,在法律关系上是借贷关系。房屋征收拆迁是政府行为,不影响双方债务关系。被征收人可以选择
如果抵押的房屋在拆迁的过程中选择了产权调换的方式,可以就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抵押物和抵押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并重新办理抵押登记如果不能就重新抵押达成一致,则抵押权人就可能会通知征迁人暂时停止签订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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