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被拆迁人来说,在有关拆迁的诸多问题当中,最关注的无疑是拆迁补偿是否合理的问题,虽说法律对拆迁补偿有着明确的规定,但在对拆迁进行补偿的时候,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因此作为非专业人士,被拆迁人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是人之常情,那么,被拆迁人应该如何看拆迁合不合理呢?下面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拆迁补偿并非一家之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房屋征收部门制定出拆迁补偿方案之后,需上报给政府,政府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拆迁补偿方案进行论证,论证结束之后政府会把拆迁补偿方案公之于众,以便征求群众的意见,当征求意见结束之后,政府会根据群众意见对拆迁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并再次公布。
此外,在判断拆迁补偿是否合理的时候,还要看房屋价值评估有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原则上来说,只需一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即可,但如果房屋征收的范围比较大的话,可由两家或是两家以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会对评估的对象、依据、原则、方法等进行深入沟通,最后形成统一的标准。在这一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拆迁人共同讨论决定。
综上所述,如果征地补偿方案和房屋价值评估符合法律规定,那拆迁补偿就合理,反之则不合理。尽管有了这一认知,但由于多数被拆迁人并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因此在处理拆迁事宜的时候难免还是会有所担心,这时候不妨咨询一下专业的拆迁律师,毕竟拆迁律师属于专业人士,他们不仅可以为被拆迁人答疑解惑,还可以有效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1、房屋评估时,自选评估机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评估机构是由被征收人选定,被征收人有权选择到底由哪一家评估机构对自己的房屋进行评估。评估机构的确定方式也是先要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征收补偿方案需要公布出来,并充分收集公众的意见,确需修改的,要进行修改,并告知修改情况。除了征求公众意见的程序,针对旧城改造,还需要经过多数人的同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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