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大力发展乡村建设,土地确权工作的推进,农村房屋越来越值钱,尤其是面临因各种原因被拆迁的地区,土地及房屋的价值也是同以往不可相比的,那么很多人肯定就会有疑问了,拆迁房子面积和宅基地面积是分开补偿吗?
首先我们不能搞混了这个“分开补偿”的概念,“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至于拆迁房子面积和宅基地面积,是同一个概念,所以也就不存在分开不分开了。
当然,农村拆迁涉及到的房屋和宅基地补偿肯定是分开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拆迁补偿安置的选择一般可选择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或者是产权调换和部分货币补偿的形式,拆迁方应当提供以上补偿方式,可建议被拆迁人选择某一种补偿方式,但不可只提供一种补偿方式,或者强行要求被拆迁人选择某一种补偿方式,这也是法律赋予每一位被拆迁人的选择权利,至于如何选择,选择哪一种补偿方式,还需要被拆迁人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最佳。
对补偿中应该包含土地的补偿费、临时安置过渡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对征用耕地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域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拆迁RMB补偿 = 房子合法的评估价格 + 房子装饰补偿金额
拆迁补偿差价 = 房子合法的评估价格 + 房子装饰补偿金额 - 被拆迁人互换房屋价钱
所以,无论是怎么补偿,怎么安置,都应当遵循《土地管理法》中规定的,不能因为征地拆迁降低被拆迁人现有的生活水平,对被拆迁人如何判断补偿是否合理,可根据本条规定,如果因为征地拆迁让被拆迁人的生活或者居住条件降低和拆迁之前不对等,都可视为补偿不合理。
1、以实测面积为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户籍人员的粗心大意或测量不准确,房屋权属证书上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也有可能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一致。因此,当被征收人认为记录面积小于实际面积时,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实
如果出现产权证记载的四至与被征收人所认为的四至相同,但被征收人认为记载的面积小于实际面积的,法院可以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实地测量,如果实际测量的面积大于或者小于产权证记载的面积的,应当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土资源部、最高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表明,农村宅基地是依据所在地的综合地价进行补偿,而房屋是按照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方法及标准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货币补偿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棚户区改造分为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四类。由此,棚户区改造系在国有土地上开展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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