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买房,几乎绝大部分的人都是选择贷款买房,而整个房贷的周期一般都是20-30年。在整个还贷的周期内,有不少的人因为城市规划、国家建设等一系列的原因导致房屋被征收拆迁,在这个时候,就会遇到房贷还没有还完的情况出现,今天就来讲讲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1、房子拆迁时如果还没有还完贷款,在房屋拆迁期间还是需要继续还贷,拿到拆迁款后,需优先还贷。 住房按揭贷款属于借款合同,在法律关系上是借贷关系。房屋征收拆迁是政府行为,不影响双方债务关系。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就是说即使拆迁也不会损害你的财产权。借贷人可依照合同继续执行,也可以自己掏钱提前还清房贷。
2、如非货币补偿,拆迁方要协助拆迁户与银行进行债务清理,或者转换抵押物。 拆迁之前,必须要厘清与房子相关的债务关系和权力关系。如果不是货币补偿,拆迁方需要清理了银行的债务并与业主签订了拆迁协议后,才能获得拆迁房屋的权利。所以,对非货币补偿方式的业主,拆迁方应当优先主动帮助其偿还银行贷款;对选择产权置换的业主,拆迁方应协助其将原先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转换成安置房,重新与银行签订一份住房按揭贷款协议。
谈好拆迁赔偿之后,提前告知拆迁方你的房子在抵押贷款,带上你的贷款合同和银行到所在拆迁方办理一个委托账户,拆迁方则帮你把欠银行的剩余贷款提前还款,之后再把剩余的补偿款给你,你再办理退保手续。如果选择的是产权置换,那么再申请安置房的抵押贷款手续。
拆迁补偿人为房屋的所有权人,虽然现在房产证不在你手里,可是你仍然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你完全可以拿到房屋拆迁补偿款,但是剩余的房屋贷款你还是要还给银行的。
实际上对于这种还在按揭的房子面临拆迁,我们要搞清楚二个关系即可:一是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业主从银行拿到了贷款,同时也就将房屋抵押给了银行。如果因为房屋被拆迁出现抵押物消失的情况,那么银行的抵押权
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房屋拆迁的具体工作虽不由法院受理,但在拆迁过程中发生的补偿纠纷、强拆行为等都可以诉讼,法院也应当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
一、《征收条例》名为房屋征收,其本质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如若国有土地上没有建筑物、附属物,也应当适用《征收条例》的规定。对于集体土地实施征收,其本质亦是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收回。地方政府作出征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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