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全国范围内都有征地工作在进行,法律规定在进行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必须要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在实际的征收工作中,往往有不同的情况出现,例如补偿不合理,补偿款不到位等等,如果我们遇到征地之后一直没有补偿怎么办呢?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侵占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将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征地补偿费据为己有的行为;挪用征地费是单位或个人利用职务之便,将被征用土地的征地补偿费挪作他用谋取利益的行为。
1、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侵占、截留、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2、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一般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追究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三百八十二、三百八十三、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追究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责任。
如果农民们的土地被征收后没有拿到合理的补偿,那么可以先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或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履行补偿安置职责。如果行政机关拒不履行,那么我们可以使用法律武器,通过行政诉讼的手段要回自己的征地补偿款。
而征地补偿款发放时间,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现在拆迁补偿方式主要有两种: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拆多少补多少;2.货币补偿,最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并没有明确的数额规定,但如果该集体土地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范围之内,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的相关规定,满足特定条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而具体的补偿标准可以参考下面这三点;一、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土地批准用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
2020年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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