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征收过程中,首先拆迁方要与被拆迁方达成协议,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先补偿后征收拆迁。不过由于被征收拆迁的情况各种各样,总会碰到双方商议不成,达不成协议的情况出现,今天我们就以被拆迁方的角度来说,房屋征收未达成协议怎么办。
一、对安置补偿方案不满意的可申请听证。《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二、对评估报告不满意要及时的申请复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三、未与拆迁方就补偿达成一致意见时要及时的搜集证据。拆迁补偿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在与征收方就补偿未达成一致意见时,一定要收藏好与征收有关的相关文件,比如征收公告、安置补偿方案等。
实践中,之所以在当事人之间无法达成拆迁安置协议,大多数都是以为双方不能就拆迁补偿安置协商一致,因此一方就不愿意在协议上面签字。而此时往往会产生相应的纠纷,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最大限度的为你争取合法利益。
拆迁方应该按照当地规范向被拆迁人领取所有补偿金额的以下几种方法;1、拆迁补偿费用,是对被拆迁人房屋损失的补偿,一般按照房屋的结构按照平方米进行计算。2、搬家周转费,是对被拆迁人房屋拆迁之后,房屋没有下
房屋征收:指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以行政权取得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并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由此可知,房屋征收三个条件:①房屋征收必须出于公共利益需要;②房屋征收
一、征地报批前1.征地情况告知市、县国土资源局制作《征地告知书》并公告或者直接发布《拟征地公告》,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并且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在有条件的
根据农村土地法律规定:咱们国家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上有表明,农村宅基地补偿依据区片综合地价,房屋是按照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具体的拆迁补偿分三种:1、货币补偿,即直接用现金一次性补偿清楚;2、产权房屋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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