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尽管相关的法律规定都比较完善,但是还是不能杜绝一些违法现象的出现,比较常见的就是拆迁方为了快速完成工作或者任务,在进行强拆的过程中程序违法。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被拆迁人可以申请国家补偿,强拆行政程序违法怎么赔偿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财产权益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第三十六条第(四)、(八)项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侵害,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拆迁方与拆迁户未就补偿达成一致,拆迁方在无法律授权、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法定职权的情况下强制拆除被拆迁人房屋的行为,一经确认违法,拆迁户即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赔偿程序申请国家赔偿。
一般而言因违法强制拆除引发的赔偿,为体现对违法征收和违法拆除行为的惩戒,并有效维护拆迁户的合法权益,赔偿不应低于因依法征收或拆迁所应得到的补偿,哪怕房屋已经灭失,一般也不应低于赔偿时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
最后提醒:在现实维权过程中,违法强拆赔偿维权涉及法律问题较为复杂,在遭遇较为复杂的强拆情况时,建议及时联系专业律师,助您及时维权。
违章建筑限期拆除的限期在现行的建设行政法律法规中未作明确的规定,但其拆迁程序依次是:立案、调查、决定(此环节需要告知和听证)、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拆违工作也不是“说拆就拆”的,拆除违法建筑从立案到
行政机关在确定行政赔偿标准与额度的过程中,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对被拆迁人的损失赔偿,要填平补齐受损的财产权利,确保其在同等条件下获得不低于其他被拆迁人所享受的拆迁安置补偿利益。同时还
被非法强拆不可以要求双倍赔偿,只有就自己的实际损失要求行政机关赔偿。依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行政部门的行为如果是违法强行拆除的就应该赔偿。在《国家赔偿法》第4条和第3项中规定了,违反法律规定征用
如果拆除的过程程序存在违法的行为,切造成了利益的损失,被拆迁方是可以申请合法合理的赔偿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可以提起国家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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