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棚改以及拆迁在各地的兴起,征地拆迁过程中关于违章建筑认定以及赔偿的纠纷越来越多,行政机关的做法往往不顾违章建筑形成的历史因素等,只要妨碍了征地拆迁进程便一律予以强制拆除,当房屋遇上强制拆除,往往都是无证或少证的“问题房”率先败下阵来。无证住宅会被强拆吗,能不能得到补偿?
对无证建筑具体情形主要总结出了以下三类:第一类常见的无证建筑是指《征补条例》出台前已建成的建筑物,此类建筑物在建造的时候并没有严格的审批程序要求,建成后至今未办证,相关政府部门也未要求补办相关证件,违法与否没有认定标准,因此该类房屋可以在专业拆迁律师帮助下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争取到合理的补偿。
另外一类比较常见的无证建筑是指被拆迁人在建造房屋之前,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土地主管部门和规划部门申请用地审批手续,主管部门同意其建造房屋,但在证件的制定发放上滞后,导致被拆迁户无法及时拿到相关证件。此种情形我们可以看作被拆迁户自身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去申请相关证件的,只是因为政府相关部门的原因导致其房屋为无证建筑,如果这种情况下,对被拆迁户的无证建筑进行强拆,并且不给与补偿的话,是有悖公允的。
最后一类比较常见的无证建筑是指被拆迁人在建造房屋时,应该通过而未通过合法的用地建房审批手续,擅自建造房屋,在相关政府部门通知停止建造房屋的情况下,依然继续完成房屋建造。这种情形属于典型的违法建筑,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终究逃不出强制拆迁的命运,并且得不到补偿。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只要拆除程序违法,咱们被征收人都可以努力去争取获得补偿或赔偿。在征收过程中,房屋被拆是迟早的事,只是强制拆除会不会导致补偿降低的问题了。在这里提醒广大征收户,如果觉得补偿不合理,耗着是没有用的,反而可能因延误维权时机而进入到合法强制拆除程序,这就得不偿失了。因此大家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尽早维权,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
国家禁养政策旨在优化我国生猪养殖布局,引导生猪养殖行业减少土地承载过重的地区退出,减少土地承载压力,引导企业向土地仍有养殖承载空间地区转移,降低环境影响。执行过程中部分地方政策采用一刀切,短时间快速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行政机关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申请的规定执行,根据其下
住的房子有可能被强拆的,主要表现在下面三种情况。1、市、县级人民政府和被征收人已经就补偿协议达成一致,但是双方签订补偿协议之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已经履行相应补偿的,被征收人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2、
不是说有的违建都会被强制拆除,来看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内容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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