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非法占地、违法建筑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自从农村土地确权开始以来,各类农村不合理、违规违法的建筑也日益浮出水面。随着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不少违法的房屋建筑将面临着拆除工作,那么在农村怎么样的建筑才算违章建筑呢?
先来看看什么是违法建筑?
所谓的农村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用地或者农村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具体来说有两种:
一、在农用地上建造的建筑物
顾名思义,我们所说的“农用地”就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在农村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有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用地等。
那么在没有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之前,擅自在农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是相关法律所禁止的。其中《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另外《森林法》和《草原法》也对于林地和草原的合法用地进行了规定,擅自更改为建设用地的也将是违法建筑。
所以,擅自动用农用地改建的房屋是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未经审批的就是违法建筑。
二、农村建设用地上建造房屋。
农村的建设用地主要包括村民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及公益事业用地。土地管理法规定了两种以下情形:
(1)非本村村民或者非本村村办企业,需要使用农村土地的,应当先走国家征地手续,将土地性质变为国有土地,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在该地块上建设,否则该建筑就属于违法建筑。
(2)本村村民或者本村村办企业,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农村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
所以,理论上只要不符合以上两大条件的都属于违法建筑。但是另一个问题又来了,如果用这个标准去界定,农村有很多的建筑都是违法的。难道都要拆除么,当然了,也有例外!
在农村,有的看似是违法建筑,但是可以通过补办手续、接受处罚后合法化。也有的违法建筑是由于政策衔接等原因造成的,不应化为违法建筑之列。具体来说有四种:
一、相关法规政策出台之前建成的老宅院
这里所说的相关政策出台时间有几个重要时间节点。1982年出台《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规定了农村建房的面积;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法律形式做了规定;2008年,《城乡建设规划法》实施,规定了建房必须经过审批、取得证件。
所以,从政策规定的节点之前看农村的一些违法建筑也是合理的。比如,1982年之前不管你的宅基地面积有多大,都是合法的。1982年-1987年之间的建房,宅基地如果超标也可以经过地方政府处理后予以合法化。2008年以前建设的房屋,如果没有取得相关证件,可以予以补办。
二、因制度衔接原因的无手续房屋
在农村,很多地方由于户籍管理与找基地管理衔接不太顺畅,导致一些房屋建房条件不符合规定,未经批准就建房。对于这类的房屋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合法化。
三、家庭唯一住所
有些农村房屋虽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但由于是家庭的唯一住所,所以不能按照拆除政策盲目拆除,否则一旦拆除村民就无处居住。如果此建筑面积要小于贫困住房的标准,是 可以暂缓拆除的。
四、手续不全、不影响规划的房屋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一些农业设施或者工业用房,虽然建设时候手续不全,但是符合相关规划,不影响生态环境、不影响邻里建筑、不影响村容村貌,不占用基本农田,也不损害其他人利益的,可以接受处罚或者补办相关手续后合法化,这类建筑也不一定要拆除的!
一、自觉或注意按民警提示的要点:讲明所报警情发生的地点(室内地点应尽可能详细到村、社区或所在街区名称、门牌号等,室外地点应尽可能详细到村、社区、所在街区或附近标志性建筑物名称、路灯杆上的标识数字定位等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我们都知道宅基地确权工作近两年也在农村地区开展,这时候就会查处农村地区违建宅基地,这时候农民伯伯就会很担心自己的宅基地,因为现在的宅基地价值可是越来越值钱了,那么关于农村宅基地违建会怎么办,介绍如下:
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另外国务院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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