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百姓朋友反应说“自己家的房屋是集体土地的,现在要拆迁,可是为什么大大小小的事宜都是村委会说了算?我们也不懂,压根没有说话的权利,如果不按照他们的意愿来就强拆房屋”那么村委会有权强拆房屋吗,农村房屋被村委会强拆怎样办?
村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乡(镇)所辖的行政村的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领导班子产生依赖民主选举,每5 年选举一次,没有终身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拆迁户需要明确,村委会不具有强拆房屋的权力。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而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强制拆除行为需要由行政机关作出,或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由此可见,村委会并不具有强拆权力。
在现行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法律法规框架内,基于“旧城改造”“村改居”或者“新城镇建设”等实际需要,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在符合上位法规定前提下,通过村民自治方式决定建设项目和补偿事项,并可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解决补偿安置问题;但在未经协商一致情况下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即单方采取强制拆除等方式则涉嫌违法。
在此提醒农民朋友,根据法律规定,村委会或村委会成员如果作出的决定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村民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当事人也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一、自觉或注意按民警提示的要点:讲明所报警情发生的地点(室内地点应尽可能详细到村、社区或所在街区名称、门牌号等,室外地点应尽可能详细到村、社区、所在街区或附近标志性建筑物名称、路灯杆上的标识数字定位等
村委会参与强拆存在两种可能性:一是政府掌握强拆决定权,村委会只负责实施;二是村委会决策强拆并实际实施。政府针对企业主作出强拆决定本身就是行政行为,那么村委会经其授意实施强拆的性质如何认定?根据《最高人
根据《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强拆分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政府对被征收的房屋
首先来看农村的宅基地征收拆迁的补偿方式;一般会分成两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也就是根据当地的地价等情况来照价赔偿;另一种则是给与一定的安置费用,在其他规划区内重新划一块宅基地或者安置小区内的安置房的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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