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农民耐以生存的东西,很多农村人靠着它自给自足。不过随着现在国家的高速发展,征地拆迁工作也逐步进入农村,农民的耕地也有可能随时被征收。而对于农民来说,这里有一个问题,农户不想耕地被征用怎么办,耕地征收农民可以拒绝吗?
土地征收是一种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开展的国家行为。只要是合法的土地征收,即目的正当、批准权限合法、征地流程合法,无论是村集体组织还是村民个人,都是不能拒绝的。当然,如果是非法征地是可以拒绝的。
凡是国家依照正常程序进行的土地征收,如果对此有异议,村民可以向征收土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向国务院提起行政裁决,来确定土地征收是否合法,而不能直接拒绝。
当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保护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的权益,构建了较为完善的补偿和安置保障制度。对于合法的土地征收,村民应当予以配合。
所以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
根据《宪法》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有权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只要该项目得到合法程序的批准,依法进行征地补偿是合法的,换句话说如果集体所有的土地是由国家征收的,则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应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具体实施主体只能是国土局,乡政府并没有实施征收土地的权限,如果乡政府对土地进行征收,属于违法行为。明确如下:1.乡镇政府不是实施征收土地的主体;签订补偿协议属于超权越职行为,最常见
什么土地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2条第1款对征收作出了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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