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征收拆迁在日常生活中属于比较常见的现象,而对于拆迁就不得不提到一个词强拆,强制拆迁涉及被拆迁户的利益,实施强拆应依据法定程序进行。但在实际执行中,却有不少违法强拆的情况出现,那么违法强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哪些情况属于违法强拆,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一、缺乏《拆迁许可证》的,就属于违法拆迁:《拆迁许可证》由市有关部门颁发。未取得市有关部门颁发的《拆迁许可证》擅自拆除房屋是违法的。
二、拆迁补偿或者低于市场价格的拆迁属于违法拆迁: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之日,在被征收房屋周边地区的相同地段,同一类型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三、不得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交换的拆迁,属于非法拆迁:城市中的房屋拆迁,拆迁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更换两种。在拆迁中,应当允许被拆迁人从"货币补偿、住房安置"中自己选择,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四、建设单位(包括开发商)进行拆迁的,属于违法拆迁。
五、采用暴力手段、威胁、中断水、热、电、道路的等等强迫拆迁行为的,是违法拆迁: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强制拆迁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处罚。
六、未由法院执行的强制拆迁,属于违法拆迁:只能由法院进行强拆。只有市(县)政府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街道、乡、市(或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的行政拆迁为属于违法拆迁。
七、不符合“先补偿,再搬迁”原则的拆迁是违法拆迁:先赔偿,然后搬迁,这是农村征地拆迁中应遵循的法律精神。①属于“先拆后补”的拆迁是违法的。②如果被拆迁户没有得到补偿或没有获得明确的地点和地区的产权调换房屋(或周转住房),法院进行的强拆也是违法的。
在这里作为律师想要提醒大家,如果遇到非法拆迁,第一需要做到不慌张,稳住自己的阵脚才方便维权。第二不要暴力抗拆,本来是老百姓占理的事情,不要被违法的一方反而抓住把柄,第三证据保留,尽量寻找非法强拆的证据,如果事后能证明他是非法强拆的话,对我们维权是非常有利的。第四及时报警,让非法拆迁的一方,感受到阻力,而且提高了保护自身安全和权益的概率。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
一、违法建筑认定的法律依据违法建设所违之“法”,涉及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交通管理、广告管理、民政管理等多个领域。而在征地拆迁中多数违法建筑涉及土地和规划,所以其主要依据《土地管理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
违建,也就是违法建筑或者违章建筑,目前法律上并没有具体的定义,但是各省市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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