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城市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程序、步骤并不那样明晰和容易理清,为了方便广大被征收人更清楚的了解集体土地征收的流程,就自己的现实情况对号入座,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补偿安置权益,今天我们就集体土地征收的流程大致做一个梳理,供大家参考。
1、拟征地公告
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如果是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还应在乡、镇,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征地范围、位置、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
2、征地调查结果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委托相应资质的勘测单位,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3、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4、一书四方案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前述程序,按照《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办法》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包括建设用地说明、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将此方案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5、征地公告
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省级行政机关或国务院征地批复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村、组进行征收土地公告。
6、补偿登记
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行政机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7、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8、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主动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9、其他补偿
市、县国土资源局按规定在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以及社保费等各项费用。
10、企业腾退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征地的程序介绍了,一般情况下都会按照这些步骤进行,如果对征地有异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房子被强制拆除,要在知道强制拆除之日的6个月内提起诉讼维权。
第一步:征地告知。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第二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
(一)应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二)征询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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