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的农村正在以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的名义大拆特拆搞建设,随之而来违法建筑的词语经常出现,由于历史原因,城中村、棚户区、农村存在大量的无证房屋,那么农村无证建设的房屋会被强拆吗,无证房屋强拆有补偿吗?
在建设项目房屋拆迁或土地储备房屋拆迁中,一些基层人民政府在认定被拆迁房屋面积过程中以房屋有证和无证来确定房屋拆迁面积,有证的房屋按照拆迁政策确定,没有证房屋的就按照违章建筑对待,强行拆除一律不予补偿。
有证房屋或无证房屋是一个认识概念,并非法律概念。法律上只规定了合法建筑、临时建筑、违章建筑三个概念。对于合法建筑按规定予以补偿,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也予以相应补偿,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
法律上规定的违章建筑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拆迁公告发布后,新建、改建、扩建、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坚决不予补偿;第二种情况是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实践中,政府部门将无证房屋定性为违章建筑是极端错误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法律上没有有证房屋或无证房屋这样的法律概念。在认定房屋面积时,必须以现有的法律规定为依据。房屋无证的原因很多, 如建房当时国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建房时村里根本没有相应的整体规划,只要村委会同意直接就建了;建房人申请过,政府部门说你建就行了,没关系,而拆迁时就不承认了等等情况,不能将无证房屋简单等同于违章建筑,对无证的情况必须调查其建房时历史情况,客观认定。
针对农村房屋拆迁时违建处理意见,应按照法律规定做出处理,不能以拆迁为由,不能一撮而就定性违建强制性拆除,这是对老百姓的不负责任,也属于违法行为,损害老百姓财产,违者必究。被拆迁人遇到此类情况必须要及时咨询律师,了解自身合法权益,房屋是否因无房产证属于违建,捍卫自己的权益。
按照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是不能在水田建房子的,除非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否则就是违建,被认定为违建后,有很大的可能性会被强制拆除。土地资源是属于国家或集体,农田作为我们国家重点保护的对象,我们只有使用权,
不是所有的违建都必须拆除。第一种情况:宅基地的面积总和不到当地的宅基地的标准。有些农民虽然有多处住宅,但这些住宅的面积加起来也达不到当地的宅基地标准,因此虽然规定了一户一宅,但是一户多宅的住宅面积小,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前,应当事先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承包的责任田,应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不能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更不能将农、林、牧、渔业用的地用来搞非农业建设。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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