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的发展,很多地方进行征收拆迁也是必然现象,不过由于征收拆迁工作的复杂性,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例如将房屋认定为违建,直接进行拆除,今天我们就来说说没有任何书面的强拆合法吗,这个问题。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如果没有拆迁消息,也没收到任何的书面通知书房屋就被拆除的话,这属于毁坏私人财产,涉嫌故意毁坏他人的财物。对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金额在5000以下的不予立案。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很多案件中,拆迁方都是“以拆违促拆迁”,以至于相当一部分房屋本身并非是需要强制拆除的违建,此时对责令限拆决定的及时复议、诉讼就显得更加重要。但无论如何,是否催告也是当事人依法维权的重要切入点之一,“无催告,不拆违”也应成为违建拆除领域的需要注意的重点。
一、坚决守房为了避免自己在拆迁过程中吃亏,被拆迁人可以提前聘请征地拆迁方面的专业律师。随着拆迁项目的不断推进,被拆迁人可以与律师进行及时沟通,随时掌握强拆发生的可能性。如果提前预计到强拆可能发生,则需
“司法强拆”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在征收人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
一个合法的强拆究竟要走哪些程序,这些程序究竟如何对拆迁户的利益起到保护作用。《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
农村土坯房强拆是否合法,跟房屋的建筑材料关系不大,首先要看当地具体情况。如果当地没有经过合法程序,或是该房屋是按照政策建立的并非违建建筑,那么当地政府就不该进行强拆,且应当进行合理的补偿。一般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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