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建我们并不陌生,现在国家加大了对违章建筑的处理,大部分的违建都被拆除,而老百姓在建设房屋的时候,由于对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导致自己的房屋没有经过审批的情况下建设起来,最后却成了违章建筑,那么违章建筑处理会被拆吗,违建的房子有哪些处罚方式,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这个问题。
一、违建房屋有哪些处罚方式?
(1)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罚款,按照违章建筑的严重情况来进行罚款,有些违建情况不怎么严重,情节较轻的,可以只罚款不必拆除。
(2)行政强制:对于违建情况非常严重的,经过前期沟通,若不悔改,则会进行强制拆除、限制房地产转移和抵押登记。
二、违建的房屋怎么处罚?
(1)若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若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逾期未拆除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申请区(县)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拆除。
(4)对正在实施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可以暂扣施工工具、材料;拒不改正的,可以组织代为改正,代为改正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5)附有违法建筑并结构相连的房屋,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转移、抵押登记。
最后提醒,老百姓在建设房屋的时候一定要先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确保自己的房屋建设合理合法。当然在国家征收拆迁的进程中,难免有合法房屋被认定为违建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的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权。
违章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主要包括:依法征地拆迁后重新选址建房;私自流转土地建房或建经营住房;在原有宅基地上搭建;原址改建、扩建。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
我们都知道宅基地确权工作近两年也在农村地区开展,这时候就会查处农村地区违建宅基地,这时候农民伯伯就会很担心自己的宅基地,因为现在的宅基地价值可是越来越值钱了,那么关于农村宅基地违建会怎么办,介绍如下:
责令违建人立即停止建设;对于仅仅违反法律规定,未办相关审批手续但不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令其补办手续;对于违反法律规定且轻微妨碍社会公共利益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或者应当并处罚款;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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