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如果在自建房顶搭建相应建筑应当取得城镇规划管理部门的许可,未经许可的擅自搭建的都属于违章建筑。但只要没有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没有妨碍城镇市容管理、没有影响城镇统一规划的,一般不追究责任。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老百姓在建设房屋或者其他设施时,一定要先获取相关的审批,避免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导致自己劳民伤财,得不偿失。而在现实生活中,非法强拆、非法认定违章建筑的行为无法杜绝,因此老百姓一定要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出现自己的合法财产受到侵害,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权。
无论是从《物权法》还是《物业管理条例》,楼顶区域都是属于共用的设备设施场地,搭建棚子,加盖都是属于违建行为,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正常使用楼顶区域,就是根据合理的使用需求,在楼顶安装类似太阳能热水器等设备,
一、县级以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属于法定部门,城市中的违法建筑由该部门主管;有的地方将城乡规划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合并称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那么该“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有权对
“违法建筑”的由来始末1980年代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称之为“违章建筑”,1990年《城市规划法》出台之后,“章”变成了“法”。就此,“违法建筑”成为通用说法,违章建筑一说属于遗留的过往叫法。后来为简便执
法律是严格规定了违建的认定与处理方式,如果进行到需要拆除的问题,那就更为严谨。总而言之,拆除需要有法可依,若无法可依的拆除,即为违法强拆,拆迁人随时都可以进行维权起诉!第一、“法不溯及既往”原则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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