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家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将家里的老房子建造起来,而对于农村的规划,国家也提出了示范房的建造工程,并鼓励那些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撤并工作,但有些人表示担心在宅基地建房会被认定为违建,那么农村宅基地建房属于违建吗?宅基地建房有哪些规定?
通常情况下,我们都自然而然的认为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不属于违章建筑,但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农村居民要想建造住宅,首先是要要经乡镇政府审核,并经县级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实施。未经批准的,即为违法建筑。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农村住宅建设必须按先规划后建设的步骤进行。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村建房的对象、条件、用地标准、审批手续作出明细规定。
要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核、批准和验收制度。凡是要求建房的,事先必须向所在的乡(镇)政府或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宅基地兴建自用住宅的,由土地管理部门确定宅基地使用权,丈量用地面积,并依法批准后,方可动工。
竣工后,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对不合理分户超前建房、不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和非农业户口的,不批准宅基用地。对已经“农转非”的人员,要适时核减宅基地面积。
也就是说,如果农村居民建房时遇到下述几种情况就要留心了。
一、在没有办理建房手续的情况下建房
无论是要旧房翻新重建、还是新申请宅基地修建房屋,一般而言都是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的。
如果没有取得这两证直接动工修建房屋,这一部分自修自建房屋,很有可能属于违规违法建房,相关部门是有权责令整改甚至是拆除其房屋。
二、非法的一户多宅的宅基地上建房
虽然农村一户的多宅现象很常见,但一户多宅基地的现象也有合法、非法之分,非法的一户多宅会严重影响到农村宅基地资源的使用效率。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在申请宅基地的不予以批准。
也就是说农村一户多宅的村民如果建房,不合法的一户多宅在旧房拆除后,其宅基地还将会被收回,所以如果是一户多宅基地的农村居民在动工建房前最好先了解自家是否有非法一户多宅的情况,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哪怕是在自己家的宅基地上修建房屋也很可能属于违法建筑。
三、户口迁出后又回村建房
现阶段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不少农民朋友选择在城市定居或将户口迁出了农村,虽然户口迁出之后,留在农村的房屋是属于其本人所有,但是宅基地却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所以将户口迁出农村之后,一般不能够将原有宅基地上房屋拆除重新修建。
因此“农转非”以及非农业户口的人员在农村建房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咨询当地相关农村建房用地标准,和审批手续,有的地区,对已经“农转非”的人员,会适时核减宅基地面积。
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星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三条的有关规定:对于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农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住宅的建设活动,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以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作为主要方式。
也就是说,农民自建两层(含两层)以下的住宅是不需要建筑资质的,反之三层(含三层)以上则是需要建筑资质,受《建筑法》调整的。
因此农民朋友在动工建房时,对于当地政策关于建筑层数和建筑资质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最好也要有一定了解。如遭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建房是否属于违建,就要看建房的程序合不合法,有国有土地证的土地需要到建房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才能新建房屋;1、申请人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土地证到到乡镇建房办公室申批;2、乡镇建房办公室受理后,
判断房屋改造是否属于违建,我们可以来看看对于违建有哪些规定条例;关于城市违建房的管理条例:4-6条明确规定了哪些情形属于违建。下列未经规划管理部门许可的建筑物、构筑物,属《规划条例》所称的违章建筑,由
房屋被认定为违建,一般都是因为相关证件不足或者新加盖部分没有得到审批,房子被认定成违建,要求限期自行拆除,否则就要被强拆,到时候不但房屋征收补偿款拿不到,甚至连安居之处都没有了。《城乡规划法》第41条
不管涉及房屋是否是违法建筑,要想强拆都要履行法律程序:首先要履行立案程序,由城管部门对线索进行审查,然后就是通知建房人进行调查询问,并要建房人提供有关建房材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检查,确定涉及房屋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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