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一不小心自己的房屋就变成了违章建筑,这是不少被拆迁人经常遇到的问题,那么,如何确定是否有违章建筑呢?本文将结合法律法规进行解读。
什么是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在城市规划区内,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或者是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建筑。违章建筑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没有申请或者申请未获得批准,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虽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批准的范围、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为永久性的建筑。
违章建筑认定的时间节点
1、1982年2月13日颁布实施《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在农村村镇和村庄建设并使用至今的房屋。我国在1982年之前,并没有建立建设用地的审批制度。既然国家在1982年之前,没有出台建房用地的审批制度,当然也就不能要求当事人把建造该房屋时的审批手续提供出来。
2、国务院在1984年4月1日颁布制定的《城市规划条例》实施之前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使用的房屋。《城市规划条例》用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城市规划区内的用地审批制度作出了规定。由于之前没有相关的制度,所以相关用地的建房审批手续也就无从谈起了。
3、1987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在城市范围建设并使用至今的房屋。根据1987年《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在我国首次用法律的形式建立起建房审批、城乡用地制度。鉴于此,在实施土地管理法之前建设使用至今的房屋,虽然没有获得产权证书、没有审批手续,但是仍然不能够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4、1987年之后没有取得产权证书、没有建设审批手续的房屋。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类房屋能够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但是,由于各地落实土地管理法的时间具有差异,所以应该用房屋所在地开始发行审批职能、依照法律建立相关审批机构的时间为界。在当地相关审批机构实际履行审批职能之前修建的房屋,不应该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不要惊慌失措,首先要搞清楚你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不要被征收方牵着鼻子走,如果有疑问,有不清楚不明白的地方,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用地红线范围确定。为保证房屋安全确须跨规划用地红线进行拆迁的,拆迁范围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商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确定。当事人可查看征收方案确定是否在拆迁红
(1)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因自然或人工而与土地结合在一起的私人或集体所有的房屋及水井、坟墓等设施造成损失的补偿。但是,凡是在协商征地方案后抢建的设施,一律不予补偿。(2)青苗补偿费。
征收部门在没有任何手续的前提下,不履行相应的催告程序,也未告知行政相对人具体的权利,对老百姓的房屋进行的一场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掠夺式拆除活动。⒈征收方作出了相关的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但在被征
1. 看到公务车队在你家周围查看,手里拿着图纸,指指点点,这可能是领导在视察,看这片土地是否适合进一步的开发利用。2. 看到陌生人拿着测绘仪器在你家周围量着什么,这是在划范围,以便进行成本预算。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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