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说土地征收,不少人都慌了,其实大可不必。被拆迁人首先要弄清楚的就是土地征收的主体部门,还有就是大家普遍关心的征收补偿。很多被拆迁人对于土地征收的主体部门并不关心,甚至也不清楚,这是不对的,比如村委会就没有权利组织征收,但在实践中,有很多人认为村委会是有权利的,所以被拆迁人一定要搞清楚这些。
土地征收的主体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具体来讲就是国家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使征收权,土地征收本身就是政府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具有明显的行政强制性;土地征收的目的和前提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并以土地补偿为必备条件。
土地征收的补偿
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分为三种,分别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土地征收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1)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2)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所以,土地征收的主体和补偿都有着严格的规定,被拆迁人一定要擦亮眼睛,要清楚是否是合法的征地,对于征地补偿也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合理的补偿,一旦少给或者不给补偿,被拆迁人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
征地的补偿标准依据各地区的土地实际情况而定。国家征收农民的土地,应当给予农民安置费,还有征用土地费,等等费用,且国家在征地之前,就应当对被征地用户进行通知以及补偿实行先补后政策。征地的1、各项征地补偿
1、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2、征地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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