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过程中,老百姓最为关心的就是拆迁补偿的问题了,不少被拆迁人都会向律师询问:拆迁补偿标准时什么样子的?其实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地理位置等不尽相同,所以拆迁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但得按照法律规定的补偿原进行补偿,本文将进行详细解答。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以上就是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如果在征地拆迁中有不合理、不公平的情况,被拆迁人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必要的时候要请专业律师介入,在律师的指导下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占地补偿分为三个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3)但
拆迁应当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
拆迁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拆旧程度划档,按每方米单价计算中。周转补偿费,被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居
1、有关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你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厂房标准。2、有关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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