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老百姓会面临签订各种各样的协议,而拆迁对于大部分的老百姓来说都是第一次,有些协议含糊不清、不明不白,那么棚户区改造该不该签字呢,其实我们搞清楚这些事情,基本上就可以下决定了。
一、补偿协议:对补偿协议拆迁户一定要注意,如果自己提的条件拆迁方都答应了,或者拆迁方主动给出的优越条件的,请记住,一定要全部明确的体现在协议中才可以,查看协议内容是否完整,拒绝签订空白协议,如果存在明显不合理行为等,都要拒绝签字。
二、限期拆除决定书:一般房屋的合法性出现纠纷时,会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限期拆除的目的是告知拆迁户应当自行拆除,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拆除的,将通过一系列流程后进行强制拆除,请注意,虽然限期拆除决定书出现在处理违章建筑时,但是并不代表我们的建筑就是违法建筑,特别是在遇到征拆期间,往往是拆迁方低成本快速拆迁的一个手段,此时我们建议及时咨询拆迁律师,了解自己的房屋是否合法,和救济方法等。
三、评估结果:评估结果是拆迁补偿高低的主要来源,如果我们在对评估机构的选择,评估方法选择以及评估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当拒绝签字,要求其重新评估,对复核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鉴定仍然有异议的可以提起诉讼程序,直至满意。
四、拆迁补偿方案:这也是老生常谈的重点,拆迁户看到补偿方案公告后,应当查阅补偿方案的标准是否合理,如果认为不合理的,严重影响我们生活水平的,或者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价格较多的,我们应当主动出击,发现问题后一定要及时主动出击,争取合理补偿最怕的就是一直拖。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如果老百姓在棚户区改造中发现问题,自己不知道该怎么办,该不该签字等问题,可以直接咨询律师,这些事情他们是专业的。
你好 目前的情况。被拆迁人可以通过这些途径来解决:1、协商解决 被拆迁方可以先与拆迁方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是否可以通过约定支付补偿的期限,支付的方式、支付的金额进行分期等等,协商好后,重新签订补偿协
棚户区改造一般都是有政府主导,对于城镇的危房、城中村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由专家评估团经鉴定为危房之后,进行合法的拆迁改造,房屋拆迁的主体一般都是私人的房地产开发商,拆迁区域都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来定
二者的区别主要还是体现在补偿上面,原因就是棚改基本都是针对城镇房屋,危改则是普遍针对农村房屋,而改造的方式都是大同小异;棚户区改造应如何补偿呢?一般来讲,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房屋补偿应当由具有
棚户区改造是有房产证的。但涉及很多的问题:1、短期内不能办理,政府主要是考虑不能确权这么多的房子,冲击房地产市场。2、缴纳税赋不确定。因为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是很吃亏的,房地产先投入资金改造完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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