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小编梳理了土地征收制度的发展演变过程,将土地征收制度划分为起步阶段、摸索阶段、调整阶段、转型发展阶段五个阶段,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起步阶段(1950~1957年):初步建立土地征收制度,规范土地征收工作
本阶段的土地征收制度第一次从法律角度上明确了土地征收的合法地位,初步建立了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农民在土地征收上具有较大的话语权,不过受限于当时的历史发展环境和技术水平,土地征收制度因太注重公平性,不具有强制實施性,而且在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上,主要还是物质补偿为主,很少从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长远的利益维护角度考虑,但是本阶段的土地征收制度对于协调国家和失地农民之间的关系,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及维护农民利益还是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摸索阶段(1958~1986年):摸索探究,土地征收从“无偿”转为“有偿”
本阶段的土地征收制度开始重视对被征地农民的权益维护,包括提出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进行优化设置,提高土地征收补偿的标准,征地行为从“无偿”到“有偿”,发生了质的变化。不过,鉴于国家经济和社会制度发生了较大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处于酝酿过程中,并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土地市场。
(三)调整阶段(1987~1999年):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加大,法制化建设加强
本阶段国家将地方的土地审批权收回至省级以上政府,强化了土地资源管控权利,更加注重对被征地农民补偿和安置,提高征地补偿比例。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正式制度的调整,与当时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国家强化耕地保护战略以及建立土地市场机制的实际背景是相适应的。
(四)转型发展阶段(2000~2007年):进一步提高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注重社会保障
该阶段的土地征收制度重点强调提高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且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不断规范化、合理化,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社会保障力度不断加大,标志着征地补偿安置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五)统筹推进阶段(2008~2018年):统筹兼顾,深化土地征收制度改革
新时期的土地征收制度,中央从政策层面上为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扫除障碍,不断强调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系统性提出当前我国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是新时期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国家土地制度仍在不断的更新完善中,继续推动农村发展大变革。大家有不明白的相关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我们将给到你们专业、全面的解答。
什么土地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42条第1款对征收作出了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时,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而不能直接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但因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到农村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因此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书面表现形式也
征地补偿安置费概念是什么?1、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2、安置补助费是针对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为保障其被征土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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