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拆迁方常常会为了尽快完成项目预定的期限,通常在手续没有齐全的情况下就拆迁了老百姓的房子。这就造成了老百姓对法律程序的错误认识。最近经常收到百姓的咨询,集体土地征收是否有告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根据此《决定》可知,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应当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并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
批前公告
批前公告在实务中的叫法以预征地公告、拟征地公告、征地告知等几种较为常见。所谓批前公告,是向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申请土地征收审批之前,由当地有关部门将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项目、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内容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批后公告
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有关部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的村、组公告如下征地批准事项: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批后公告发布后,当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45日内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指村委会)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村、组内予以公告,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指村委会)和农民的意见。
遇到征收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建议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有不明白的地方,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请求专业的帮助。
第一步:征地告知。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第二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
在我国,强制拆除分为司法强拆和行政强拆。司法强拆是指由人民法院作出强拆的决定,再由行政机关去执行;行政强拆是指行政机关自主作出予以强制拆除的决定,并自主执行。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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