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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强拆的规定,向哪个部门申请执行?

2020-08-01 11:09:52 互联网 1.7万阅读

有拆迁的地方就有补偿纠纷,一些拆迁协议谈不妥的,被拆迁人又没有在有效期内提起行政诉讼,拆迁方就可以申请行政强拆,我们来了解下,国家对强拆有哪些规定?

国家对强拆的规定

国家对强拆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后,按照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要求履行合同进行拆迁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其义务,所以拆迁协议也是作为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的。

国家对强拆的规定

申请执行部门

(一)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有没有明确的履行相关权利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二)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政府强拆行为不是都属于违法行为,因而我们就不能将违法行为与强拆划上等号。在强拆中也可以分为司法强拆、非法强拆以及暴力强拆,不同类型下产生的法律效果与责任也不一样。而政府强拆也是有依据的,主要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中规定的内容。

国家对强拆的规定

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请求专业的帮助。被拆迁人要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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