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房屋征收的情形非常多,拆迁房屋时要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通过暴力的方式对居民房屋进行强制拆除,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么,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强制拆除了,能要求怎样的赔偿?一起来了解下。
1、房屋本身的赔偿价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2、搬迁奖、搬迁费、临时安置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应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涉及到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按照上述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被征收人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房屋内物品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的损失因客观原因无法鉴定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的主张和在案证据,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生活常识等,酌情确定赔偿数额。
4、被征收人主张的其他损失(如利息)
市、县级人民政府违法强制拆除案涉房屋后,理应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尽快支付违法损害赔偿金,以使赔偿金的孳息尽早归于受害人,尽可能减少受害人的损失。
房屋的拆迁补偿费需要拆迁机构与被拆迁人俩在拆迁之前签订相应的拆迁协议,协议中明确相关的补偿问题,如果在没有补偿之前,拆迁方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除。遇到房屋被强制拆除的情况,建议被拆迁人不要慌,及时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用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合理的补偿。
违法强拆后可获得一下这些补偿:1、房屋价值的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均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
集体产权房是修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质的,对于房屋拆迁项目来说,一般需要看情况分析是否补偿,具体需要了解清楚集体产权房拆除如何赔偿?看具体情况定。因为小产权房相关的证件不是很全,再加
一般而言,如果是对违法建造的房屋进行强拆是没有拆迁补偿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但是对于以下几种“违法建筑”被拆迁人
市、县级人民政府被明确规定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责任主体,而房屋征收部门具体实施征收工作。对于房屋强制拆除而言,因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废除了行政强拆,只能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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