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强拆的现象一直存在,而老百姓由于对法律知识的欠缺,导致在遭到强拆的时候,由于存在法律知识盲区,却不知道该怎么办。在城市中,城管可以管很多事,在强拆上,城管有同样的权利的吗。今天我们从多个角度来分析城管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强拆这个问题。
一、城管的管理范围
城管只能管“城市”范围内的事,农村的事不在管辖范围内。所以如果您的房屋属于农村宅基地上的住宅,即使涉及违建情形,城管执法部门也是无权参与处罚、强拆的,更不要说合法建筑的强制拆除了。
二、城管的行政职权
城管只能管行政处罚,并同时实施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在征收拆迁中如果出现“久拖不决”难以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形,征收方只能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依法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进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无权直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城管同样也不可以。而城管对于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有权进行拆除。
通过上述的解释总结起来,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不管房屋或者建筑物是合法建筑还是违法建筑,城管都没有权利强拆。在城市,只有违章建筑城管有权利强拆,其他也没有权利强拆。老百姓如果遇到城管职权外的强拆行为,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
依据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于违法的建筑进行拆除时,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城管进行强制拆除,并且对违建人员进行处罚。需要注意的是,城管执法部门进行强拆,必须以被拆除房屋为《城乡规划法》所规定的违建为
特定情况一、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后实施强拆对于《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我们在合法的征地拆迁中,基本上是看不到,反而在行政机关拆除违法建筑时,能经常看到。当然有一些地方行政机关会采取“以拆违促拆迁”
(1)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司法强拆”的实施基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没有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产权不明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
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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