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的过程中,一般都有专门的拆迁办来负责商量拆迁补偿以及实施拆迁工作。而在实际的拆迁工作中,仍然有拆迁办强拆的行为出现,这里大家不禁要问拆迁办可以强拆民房吗,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来看看相关的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也就是说,拆迁办只有跟老百姓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并且进行了相应的补偿后,并且老百姓已经搬离后才能进行拆除工作,如果没有补偿,或者以其他手段实施的强拆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面对这种情况,老百姓要及时的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违法强拆和暴力逼迁不仅是“违法”还是“犯罪”!殴打被拆迁人,很有可能会涉嫌故意伤害罪,其中,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未经被拆迁人
遇到了强拆,一定要先打电话报警,并且对报警电话进行录音。有些被强拆人说房子被强拆的时候,报警警察根本不管,这个时候不要在意警察的态度,一定要尽快报警,如果警察真的不出警或者不作为,也可以追究警察的责任
面临拆迁时,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之前一律不能强制拆迁,就算是强拆,也必须要满足一些条件,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
高铁建设时,会占用土地,一般包括两种情况,一种为铁路建设永久性用地,另一种为临时用地。规划中的铁路外沿线三十米之内为铁路建设永久性用地,土地不可能返还了。而此外的施工用地则是在施工结束后要归还给农民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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