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收拆迁中“净地”不算是一个新鲜词,老百姓可能最这方面的知识不是很了解,因此今天就对“净地”这个词来详细解答一下,希望对碰到的人有一定的帮助。
"净地"的概念是相对于"毛地"来说的,两者都是俗称,在正式的法律文件中并无此术语。2007年9月,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36号)规定:"成片开发建设的土地应统一规划,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按'净地'分块供应。""净地"的概念第一次出现。
“净地”出让模式能确保交易土地产权明晰,法律关系简单,减少了土地出让后各方的矛盾和纠纷,某种程度上也对及时完成原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青苗等地上物的补偿安置形成了一定保障,减少一些严重依赖土地出让金的地方政府不等征收程序结束、土地权利模糊就迫不及待供地卖钱的现象。
“净地”出让模式需要地方政府前期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直到今天,仍然存在“毛挂净交”的供地操作,即在“毛地”的情况下进行招拍挂形成土地交易,政府利用土地出让金将“毛地”变为“净地”,并在规定时间内将 “净地”交付给开发商。
政府在未完成征收补偿工作,土地为非“净地”时,不得出让给开发商重新利用,什么是土地征收净地补偿呢?总结起来就是,净地补偿就是对“毛地”完成拆迁补偿安置,地上物尚未拆除、清除。
征地补偿安置费概念是什么?1、安置补助费是指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2、安置补助费是针对享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为保障其被征土地后
(一)应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二)征询村
1.保障对象的确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收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数量和对应的人员,确定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对象的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确定,并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公示
宪法规定我国行政区划的层级为省--县--乡三级,乡级单位包括民族乡和镇是我国的基层组织.在我国各级民政部门中设有基层政权建设司、处、科、股,就是专门负责乡级政权建设的机构,这些机构的工作内容还包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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