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一直流传的2019年“农村就禁止修自建房”的消息,其实这是天大的误会,总结出这类新闻往往会从两个方面进行论证,一是土地确权完成后,多地的宅基地不再进行审批,二是农村现在都是统一规划,农民不再允许自建,其实这都是错误的,不知道是哪些人这样的断章取义,目前来说解决农民居住问题的方法,主要还是依靠农民自己修建房子,只不过今后再修建房子,手续复杂了点,毕竟现在都讲究有证才认房的合法性了。而农村修房离公路近了会被强拆吗?
答案是肯定的,非法占用公路用地的,一般是拆了强占的那一部分,这种房子一来不利于农户自身安全,二来还妨碍了公共安全。因此,自建房如果占用了公路的控住区,就属于违建了,肯定会被强拆的。而公路离房屋的法定距离,国家也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来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一米的公路用地。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
国道不少于20米;
省道不少于15米;
县道不少于10米;
乡道不少于5米。
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公路弯道内侧、互通立交以及平面交叉道口的建筑控制区范围根据安全视距等要求确定。
第十四条,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
国道、省道不少于50米;
县道、乡道不少于20米。
除此之外,目前全国部分省市制定了地方性的公路条例,对于公路与房屋的距离也规定了更加详细的标准,被征地拆迁户可加以留意。
02.铁路与房屋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铁路线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
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
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
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
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综上,在农村修建自建房之前,一定要去的合法的建设手续和相关部门的批准许可,切勿擅自修建房屋,在不了解这些法律条文的情况下,要主动向相关单位了解具体情况,以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不仅浪费了钱财,还损耗了精力。
按照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是不能在水田建房子的,除非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否则就是违建,被认定为违建后,有很大的可能性会被强制拆除。土地资源是属于国家或集体,农田作为我们国家重点保护的对象,我们只有使用权,
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前,应当事先书面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
农村因修建公路征地的补偿主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被征收土地原用途给予补偿。但由于每个地区的发展水平不一样,补偿金额可能存在差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
不是所有的违建都必须拆除。第一种情况:宅基地的面积总和不到当地的宅基地的标准。有些农民虽然有多处住宅,但这些住宅的面积加起来也达不到当地的宅基地标准,因此虽然规定了一户一宅,但是一户多宅的住宅面积小,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版权归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ICP证:湘ICP备180041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