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一直在努力建设各种基础设施来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随之而来的,则是各种的征地行为。虽然对征地的各项细节,国家法律都有十分明确的规定,却很难避免一些开发商为了牟利,采取一些不合法的行为来克扣老百姓的补偿。某县里正在大规模的搞建设,准备征收老王和村民们的土地。果树即将丰收,于是老王和村民们就没答应县里的征收条件。结果过了没几天,拆迁方就组织很多人强行推倒了地里的果树,将郁郁葱葱的果园夷为平地,事情发生了半个多月,也没有人来和老王商谈补偿的事情。怎么办?
首先要确定是否属于违建。根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认定违建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不管依据哪部法律,只有严重违法的建筑物才会被拆除,能补正的可以补正。换句话说如果是因为手续不全,要看是否能补办手续,如果不能补办手续可能就涉及强拆。本案中农用地上的建筑物没手续可能涉及强拆,而农用地上的青苗或是其他农作物则不应当属于违法构筑物,如果因为强拆导致损失应当赔偿。
其次要看程序是否合法。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拆除违建也应当遵循合法的程序。即有权机关应当先进行催告,接到催告后进行陈述申辩,复议、起诉,在催告期内拒不履行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这个环节中建议当事人要考虑成本问题,如果确定是违建了,那么最好提前把贵重物品移除,免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不要把希望全部放在行政赔偿中,原因有二:
(1)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赔偿;(2)司法实践中存在举证难的问题,虽然法律规定因行政机关违法强拆造成的难以举证由其承担不利后果,但是司法实践裁判规则不统一,在具体案件中各有不同。因此出于利益最大化考虑,提前拍照、录像,能搬走的搬走。
最后是行政赔偿。如果强拆确认违法,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赔偿,虽然最高院的司法案例裁判规则指出即使是违建合法的可回收建筑材料应当给予赔偿,但实践中违法建筑的赔偿很低甚至有的地方不予赔偿。
回到前面的案例:
通过律师来帮助他们维权。律师告诉老王,拆迁方的行为不合法,主要原因有两点:
第一点,老王的果园用地属于集体土地,按照相关的法律,要征收集体土地,首先要通过报批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对村民进行补偿之后,才能征收。
第二点,法律规定,对老百姓的私有财产进行征收,必须要提供给老百姓合理的补偿。而拆迁方毁坏果园,强制占地却没有提供任何补偿,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有了律师的分析,老王的心里就有了底,于是他和村民们将拆迁方告上法庭。法院认为,拆迁方强制征地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毁坏果园的行为也对老王等人造成了相当的经济损失,责令拆迁方尽快按照法律规定,对老王等人作出合理的补偿。最终拆迁方按照每亩6万的价格像村民们提供了补偿。
在这里,律师想提醒各位被征收人,土地在征收前,需要完成一系列的法定程序,所以当遇到不合理的征收甚至强拆土地的情况不要慌张,因为对方很有可能是违法的。这个时候需要我们保持冷静,寻找证据,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来维护合理的权益!
行政强拆,是指有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并执行该行政决定强制拆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行政强拆的是由建设工程所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
强拆分为司法强拆和暴力强拆,政府在无证的情况下强拆,也是违法行为。强拆也需要经过相关的程序,必须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将强制执行的通知送达给被拆迁人之后,才能进行拆除。司法强拆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
(一)如果没有签字,同时在法定期限内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则不能,否则属于违法强拆。(二)如果只是不签字,而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法律程序,又拒不搬出的。征收方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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