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强拆,很多老百姓就会涌起委屈和愤懑的情绪。一时间“强拆”这个词仿佛成了过街老鼠。尽管强拆这么招人烦,我们还是想写文章来提示大家面对强拆的时候应该怎么办。可以肯定的是,一味的怨天尤人肯定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那面对强拆,到底该怎么办呢?
房子的重要性不需多说,它代表一个家的存在,那么对于房屋强拆一般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 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对于补偿,法律规定不能低于周边房产价格,第二类是 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是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行拆迁办法,拆迁补偿标准应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条例。
1、房屋强拆之前的重要沟通技巧
在收到房屋拆迁公告后,如果在被拆迁人提出合理要求被拒绝,被拆迁人应当保持理智,不可意气用事,一定注意语言,更不可有冲突,这所做的一切只是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2、为自己争取有效时间
如果拆迁人称进行裁决,被拆迁人可个人或多人进行行政诉讼,一般情况,在拆迁时拆迁通知发放的两个月都不适合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办法把拆迁人缠住,短时间内是不会拿到裁决,没有了裁决,拆迁人是不能进行拆迁,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拆迁人进行违法行动,权益人有权请求国家进行赔偿。
3、延续合法的手段延长诉讼时间
意思就是说被拆迁人完全可以在第一个案件一审判决前后,针对被告提供的证据材料问题 继续提起第二个诉讼,目的是根据相关规定,需要终止第一案件的诉讼,如果法院终止没有做出判决,将判决申请到最高法是会被撤销,所以,第一个案件停止的时间越长对被拆迁人越有利,对于这样的时间拖延,大多拆迁人是耗不起的,只能通过提高补偿来解决。
4、被强拆后需要做的工作
有这样的案例,在被拆迁人在案件期间就被执行强拆,并且案件二次审判已经生效对于这种情况 我们需要做的是:
在必要时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拆迁许可证,这种是存在一定概率的,如果撤下了拆迁许可证,之前的拆迁裁决和强拆都是随着撤销,这种情况局面也会扭转。
在申请撤销许可证的同时进行对拆迁人提供的相关拆迁资料的合法性进行投诉,还需要把拆迁判决申诉到最高法就可以了。
对于先期进行强拆的房屋,不代表被拆迁人就要听天由命,在案件没有结案之前,申请撤销拆迁许可证 将大大增大了被拆迁人推掉判决书的几率,原因很简单,法院认定拆迁裁决合法,那么拆迁许可证也是合法,如果拆迁许可证被撤销,那么其他的也会随之变动,
最后来总结的一些措施,不代表适合所有情况,基本路子是不会错,拆迁案件之所以让被拆人摸不到头绪,是因为在过程中涉及到了很多单位和有关部门,不同的部门也是做出不同的行为,所以复杂性出现,很多被拆迁人从一开始都是一头雾水,一直被牵着鼻子走,对于这种情况,建议您可以联系咨询选择专业拆迁律师办理相关事宜。
如果我们遭遇到了违法强拆,那么房屋遭遇强拆后,依法依规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房屋所有人提出赔偿申请,申请书中必须注明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申请要求以及申请的理由和依据;行政审判庭或赔偿委员会采取众人合议的
1、遇到强拆侵害应立刻报警。2、在被强拆后应要求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3、在面临恐吓、压迫以及对人身、财务等造成威胁的,应书面形式向公安局提出保护。4、在允许的条件下向法院提出不作为等复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一、注意拆迁文件为了避免强拆,被拆迁人在拆迁方下发拆迁通知时,应第一时间密切注意涉及拆迁的一切文件,同时对文件进行拍照、复印等保留手段,将存有质疑的内容及时提交给专业的律师,让法律判断拆迁方的拆迁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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