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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房屋拆迁补偿价是多少?不能低于这些标准

2020-08-10 09:31:27 互联网 1.5万阅读

征地拆迁时,被征收人、被拆迁人最关注的问题就是拆迁补偿的多少,这事关拆迁后的生活,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由于各地的经济状况、发展水平不一样,所以并没有具体的房屋拆迁补偿价。但是法律也作了相关规定保障被征收人、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房屋拆迁补偿价不能低于这些标准。

2020年的房屋拆迁补偿价是多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2020年的房屋拆迁补偿价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2020年的房屋拆迁补偿价是多少

以上两部法律充分保障被征收人、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当房屋面临征收拆迁时,一定要看拆迁方是否遵循了法律规定的这些标准进行补偿,一旦发现拆迁方作出的补偿标准不合理,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征地拆迁维权律师,并在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拿到公平、合理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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