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作为社会上特殊的群体,和正常人享有同样的权利,由于残疾人在生活中有诸多不便,在给予他们尊重的同时,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关注和关爱。那么,当残疾人遇到征地拆迁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具体的需要参考当地的法律规定。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残疾人遇到拆迁,在补偿上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各地的规定是不同的,所以没有统一的具体的数字,如果被拆迁的残疾人想知道拆迁补偿标准的,可向当地拆迁办或者残联进行咨询,这里我们列举几个省市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供参考。
《甘肃省残疾人优惠待遇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拆迁残疾人房屋时,应当本着方便残疾人生活的原则妥善进行安置。发放拆迁临时补助费和停业补助费时,对贫困、特困残疾人要比规定标准提高20%。贫困、特困残疾人需要产权调换安置的,在差价结算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以湖北省为例,根据《湖北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因城市建设规划需拆迁残疾人房屋时,应当本着方便残疾人生活的原则妥善进行安置。发放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停业补助费时,对贫困残疾人按高于规定20%的标准发放。
以武汉市为例,根据《武汉市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依法拆迁残疾人房屋的,拆迁单位应当本着方便生活的原则,对残疾人给予妥善安置和补偿。拆迁单位在支付搬家费时,对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应当比规定标准提高50%;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所必需的生活过渡用房,应当予以解决。房产部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应当优先安排配房租赁或者租金补贴。
有关拆迁补偿问题各地区规定不一,被拆迁人可向当地拆迁办咨询。如果在征地拆迁时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残联组织如实反映,请其帮助协调解决,有必要时可通过走法律程序,依法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
拆迁应当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
企业的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比一般性的住房拆迁补偿标准要复杂繁琐的多,各种的程序也是非常繁多的,国家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分别规定了拆迁人应当向拆迁人、房
一、补偿形式补偿形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置换补偿,就在在政府安置区折算成多大面积的房屋进行安置。另一种是货币补偿,就是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按照宅基地面积置换为每平米多少钱付钱给农民。二、补偿标准征用农村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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