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合法强拆主要指司法强拆,是由法院作为强拆主体实施对公民房屋的拆除行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司法强拆。那么,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强拆?
一、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1)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2)作了补偿决定,对补偿不满意,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二、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楹庭认为,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要遵守“先补偿后搬迁”原则,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四、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裁定不准执行强拆。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超越职权。
(4)、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无法保障的。
(5)、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6)、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五、司法强拆的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1、商业拆迁是不允许司法强制拆迁的。一般而言,对于商业开发项目,只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偿协议。
2、司法强拆只有由征收人来启动。公共利益的拆迁,在征收人与被征收人达成协议以后,如果被征收人不自动履行协议,法院拆迁不能迳行强制,只能通过征收人向法院起诉以后,待判决文书生效以后,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强迁。
综上所述,司法强拆不违法,但有严格的法律规定,您如果对补偿决定不满意,又想阻止司法强拆,要立即提起诉讼或复议,千万不要超过期限。
行政复议期限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诉讼期限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若先选择复议的,要在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或者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1)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司法强拆”的实施基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没有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产权不明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
特定情况一、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后实施强拆对于《责令限期拆除决定》,我们在合法的征地拆迁中,基本上是看不到,反而在行政机关拆除违法建筑时,能经常看到。当然有一些地方行政机关会采取“以拆违促拆迁”
“司法强拆”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在征收人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遭受强拆后起诉时效依据不同的起诉而定,如果是行政诉讼的,应该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最长不超过20年,如果是民事赔偿诉讼的,起诉时效为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版权归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ICP证:湘ICP备180041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