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征地拆迁中,许多拆迁户都会遭遇非法强拆,而在非法强拆发生之后,拆迁户便开始了维权日程,许多拆迁户都希望先信访来试一试效果,如果效果不佳再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期限,有的人认为是6个月,有的人认为是1年,那么如果不希望信访耽误了起诉期限,应当在强拆后多久起诉呢?其实无论是1年还是6个月都有道理,因为这两者是两种情况下的不同的起诉期限。
起诉期限原则上是6个月,即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假定所有拆迁户都对法律特别熟悉,都知道在遭遇非法强拆后6个月内应该提起行政诉讼,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拆迁户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强拆期限,那么起诉期限就是6个月。举个例子,如果拆迁部门强拆后,告诉了拆迁户6个月内起诉,那么此时拆迁户就属于知道6个月起诉期限的情况,必须要在6个月内起诉,否则将失去法律救济途径。
但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并不知道6个月起诉期限的规定,而《行政诉讼法解释》对这种情况做了一定的宽限,即如果拆迁户不知道《行政诉讼法》关于6个月起诉期限的规定,那么起诉期限就是1年,就意味着强拆发生之日起,1年内,拆迁户必须要提起行政诉讼。举个例子,即如果拆迁户在强拆之日发生后的第11个月,知道了自己最长的起诉期限是1年,那么此时留给拆迁户准备起诉的时间,只有1个月。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将土地及房屋产权证书原件通过转移进行保护,对强制拆除的过程录音、拍照、录像,收集征收方下发、张贴的文件,以及与征收方的交谈录音等,这些都是后期维权的重要证据。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的大致流程:
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
2、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3、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4、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
5、作出判决。
6、上诉。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7、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
8、判决或裁定。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销一身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
9、申诉程序。
一般谁来举证呢?
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由被告即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行政机关应当提交其作出涉案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并证明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否则人民法院会判决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综上可见,强拆维权的起诉期限可以说是十分紧迫的,而信访尤其是走访,是十分耗费精力、金钱、时间的一种模式,大家如果选择先信访试试水的话,一定要时刻关注起诉期限,为了自身利益最好把起诉期限计作6个月,这样才是最保险、最安全的办法,信访的同时也为自己通过法律手段维权留了一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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