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并非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概念,棚户区一般是指位于城中心但住房简陋,环境较差,安全隐患多,改造难度大的区域。认定棚户区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包括房屋建筑本身的情况、周边配套设施等因素。按照法律规定,棚户区改造应当是在国有土地上,但是实践中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也可能面临棚户区改造,因此本文的棚户区改造也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
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中,基本列出了“旧城改造”类的项目:“(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棚户区改造的流程
棚户区地理位置特殊,因此其土地性质既可能是国有土地,也可能是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的流程主要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集体土地则主要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值得注意的是:若棚户区改造同时涉及两种不同的土地,采取不一样的征收流程。
(一)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流程
1、征收部门对征收是否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及征收的必要性召开论证会进行论证
2、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进行实地调查
3、组织论证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
4、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作评估报告
5、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落实征收补偿费用
(二)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流程
1、发布征地通告
市、县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地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书面告知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
2、征地调查
市、县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4、实施补偿、安置方案
补偿标准
(一)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1)货币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补偿具体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4、奖励和补助。
(2)产权置换不得低于1:1,即拆除一平米至少应补偿一平米。值得注意的是,棚户区改造应当优先考虑原地回迁。
(二)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1)货币补偿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标准,即可参照周边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2)产权置换不得低于1:1,即拆除一平米至少应补偿一平米。
搞清楚棚户区改造是什么意思,就得先搞懂什么是棚户区,棚户区是怎么定义的;"棚户区"一般指简易房屋和棚厦房屋集中区,也即城市中结构简陋,抗灾性差即抗震、防火、防洪性差,居住拥挤,功能差、居住环境差、无道
棚户区改造一般都是有政府主导,对于城镇的危房、城中村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由专家评估团经鉴定为危房之后,进行合法的拆迁改造,房屋拆迁的主体一般都是私人的房地产开发商,拆迁区域都是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来定
棚户区改造是有房产证的。但涉及很多的问题:1、短期内不能办理,政府主要是考虑不能确权这么多的房子,冲击房地产市场。2、缴纳税赋不确定。因为负责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是很吃亏的,房地产先投入资金改造完棚户区
二者的区别主要还是体现在补偿上面,原因就是棚改基本都是针对城镇房屋,危改则是普遍针对农村房屋,而改造的方式都是大同小异;棚户区改造应如何补偿呢?一般来讲,对于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房屋补偿应当由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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