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脚步的加快,我国农村的土地征收也在推进中。虽然《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审议屡次传出要“缩小征地范围”,但毕竟它尚且是一部草案,属于“远水难解近渴”。土地可以说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征收直接影响了广大被征收人的利益。因而被征地要保证自身利益,起码要了解关于集体土地征收及安置补偿标准是什么。
集体土地征收及安置补偿标准: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
计算被征收的耕地的补偿款时,参照以下公式: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规定。
如果按以上标准还不能保证被征收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标准。
2、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助费
法律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因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款的计算标准各地区有其具体规定。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的计算公式: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被征收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每公顷(十五亩)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如果按以上标准还不能保证被征收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偿费的标准。以上是集体土地征收及安置补偿标准,从中看到即使集体土地被征收,但政策规定被征收农民要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是不能下降的。
征地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
第一步:征地告知。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第二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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