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款的问题已经是老生常谈了,经历过拆迁的读者想必都知道其中的复杂,而未经历过拆迁或即将面临拆迁的读者们却对拆迁安置补偿款心生疑惑,为什么有的人拿到很多,有的人却只拿到少部分补偿款呢?我们来了解下,拆迁后需要申请哪些补偿?
第一、房屋价值的补偿
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标准是按照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果对评估确定的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要求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然有异议,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第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各市一般都有确定的计算方式,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具体标准不同,这里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或者先安置在拆迁,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这里最好是能约定过渡的时间,到期不能回迁的补偿。也可以约定按照年限递增式补偿。因为回迁短则二三年,此时的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都已经不是当时的水平。
第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这个费用针对非住宅类营业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由征收双方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四、补助和奖励
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奖励是指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具体标准,因地各异,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要看当地政策和拆迁人的意愿。
律师提醒:房屋拆迁时,房屋价值补偿、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补偿、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是一定能拿到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只给予营业用房,补助和奖励则完全是针对特殊人群和特定环境下给付的。有任何相关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评估机构应当由被拆迁人指定。这一点往往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从实践经验来看,自行选定的评估机构同政府私自选点的机构评估结果多的相差一倍还多。2、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很多评估机构是没有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评
政府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是有期限限制的,对于超期申请强制执行的,法院将不会受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可知,在法定期间内,被征收人具备“不复议”“不起诉”“不搬迁”这三个前
1.私房承租人可以获得什么补偿?如果承租人对出租人的房屋进行了装修装饰,可以得到装修装饰补偿;无装修得不到该部分补偿;还能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的补偿。2.用于商用的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获得的补偿(1)
根据国务院第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版权归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ICP证:湘ICP备1800415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