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中,在不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未腾空交拆房屋、不符合申请司法强拆或申请未批准等情形下,个别的行政机关会动用行政权强拆房屋。强拆案件涉及被征收人的重大利益,维权需要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储备。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下,房屋征收时被强拆应该起诉谁?
一、需要起诉直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
原则上说,谁的行为直接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作为被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是谁的行为就由谁具体负责”。当然,明确责任主体还需要看具体起诉的事由是什么。
区政府与村委会虽然都实施了与强拆有关的行为,但是没有直接侵犯到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也即没有直接将房屋拆掉,因此不能作为被告。
二、经过委托的,委托主体是被告
直接实施强拆行为的是街道办综合执法大队,但它也不具备被告资格。原因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行政机关是被告。被拆迁人提供相关证据表明,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在强拆过程中多次向街道办汇报工作进展,实际是受街道办委托,除此之外,该执法大队是某区综合执法局的派出机构,不具备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没有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即便没有接受委托,也不能作为被告。综上所述,依据法律规定,街道办才是适格被告。
三、派出机构获具体授权,可以直接作为被告
关于街道办的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依据我国的行政体制,街道办是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同前述综合执法大队一样,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某区政府在文件中明确授予街道办相关职权,使其实质具备了乡、镇政府的性质,因此,也就具备了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当事人可以直接起诉。
街道办能否作为起诉对象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当地政府有没有授予街道办综合管理职权的文件,如果有这一授权,则可以直接起诉。在强拆过程中,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遇到不明白问题,及时咨询律师。
一、征地报批前1.征地情况告知市、县国土资源局制作《征地告知书》并公告或者直接发布《拟征地公告》,将拟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并且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内张贴。在有条件的
拆迁方应该按照当地规范向被拆迁人领取所有补偿金额的以下几种方法;1、拆迁补偿费用,是对被拆迁人房屋损失的补偿,一般按照房屋的结构按照平方米进行计算。2、搬家周转费,是对被拆迁人房屋拆迁之后,房屋没有下
房屋征收:指的是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以行政权取得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并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由此可知,房屋征收三个条件:①房屋征收必须出于公共利益需要;②房屋征收
根据农村土地法律规定:咱们国家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上有表明,农村宅基地补偿依据区片综合地价,房屋是按照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具体的拆迁补偿分三种:1、货币补偿,即直接用现金一次性补偿清楚;2、产权房屋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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